请你首先去到政府的婚姻登记处,申请一张香港未婚证明, 如你曾于香港有结过婚,婚姻登记处不会给予你未婚证明,而会给予你曾结婚的纪录。
请携同你的未婚证明或结婚记录证明函,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辨理申请结婚声明书。同时, 你要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证及回乡卡。为了确保正确填写你的未婚夫/未婚妻资料,包括姓名, 出生日期及户籍地址(及现住地址),请你出示他/她的国内身证及/或户口部影印本。
如你曾在香港结婚后离婚,请出示香港结婚证正本或核正本,以及离婚书正本。
如你曾在国内及海外结婚后离婚,请出示离婚书正本。
如是丧偶的情况,请出示丧偶的死亡证。
材料︰
香港身份证
香港回乡卡
婚姻登记处的未婚证明书,或
婚姻登记处的结婚记录证明书及香港结婚证书正本或核正本
(如适用)离婚书正本或结婚证及丧偶的死亡证
费用:收费会视乎申请者的婚姻状况而有所不同,详情请致电2599 2699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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